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要求,公共管理学院拟定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录取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提高招生质量,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录取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民主性。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雅正楼426办公室)。
(三)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线、复试比例、招生计划
(一)复试线: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的考生实际上线情况和招生计划等,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且初试成绩总分高于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单科过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并进入复试,即今年复试线为总分164分,英语33分,管理类联考6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执行国家B类地区专业分数线,复试线为总分154分,英语33分,管理类联考66分。
(二)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20%的学科专业,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
(三)招生计划:25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
(四)本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四、复试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籍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审查方式:考生于3月23日24:00前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文件发送到专用邮箱gzumpa2025@163.com。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缴费
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通过财务处(西校区贤正楼二号楼)一楼大厅缴费机进行自助缴费(须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缴费后未参加复试者,复试费不予退回。
(三)复试报到
考生凭缴费凭证现场报到,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14:00,地点:雅正楼120,报到时提交资格审查纸质版材料,并现场签订《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3月27日10:00-11:30加试“公共管理”和“社会研究方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思想政治综合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
时间:2025年3月27日15:00-16:00。
地点:雅正楼120、131、132、133、242、518、521
(六)综合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29日9:00-18:00
地点:雅正楼225、226、423、431、440
1、考查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英语三方面的测试。
2、具体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的成员为5人,并另设一名专职复试秘书,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打分,秘书做好详细面试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3、综合面试流程
(1)主考官宣读复试规则;
(2)考生进行中文自我介绍(可对受教育背景、人文素养、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进行介绍);
(3)回答抽到的专业知识面试题目;
(4)考生阅读并翻译抽到的英文文章段落。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复试成绩(100分) = 思想政治综合笔试(100分)×20% + [综合能力(40分)+专业知识(40分)+英语(20分)]×80%
(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排名总成绩。
录取排名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三)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管理类联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
体检时须空腹,时间:2025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00--,地点:东校区校医院。
体检要求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七十三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政审
(一)政审项目:填写“贵州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审核考生档案和考生现实表现,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二)注意事项:政审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并附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三)2025年4月20日前将政审表彩色扫描件(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邮箱gzumpa2025@163.com,以“考生序号+姓名+电话号码+政审表”格式命名邮件名和附件名),政审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录取
(一) 录取原则
1、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8、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二) 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复试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后进行考试,否则不能参加复试(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二)各位考生如有问题咨询,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电话0851-88293727。
(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贵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