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贵州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及《贵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2020年度荣誉称号评定暂行办法》(公管院发〔2020〕19号),根据学生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了公开评审,我院于2021年1月5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荣誉称号的同学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评议并投票表决。学院决定:
授予王美萱、张盛、朱道霞、骆灵敏、陈美杉、马钰澜、周健、赵定罡、付博雷、王永吉、张秀艳、胡唯一、刘哲宇、肖路遥、闫冰革、李玄、刘于嘉、田小娜、冉丽、马换、李国荣、冯艳、解文娟、韩灵、董书宏、何勇杰、贾荣飞、杨屏、周璇、曾荟颖、何玺、罗婧玥、柯金、上官雪平、耿识博、安玉琪、杜健航、王秋敏、赵乾、余基洋、薛耀淇、陈春晓、左观、张楠楠、罗开基、李雨竹、蔡鸿明、陈建斌、王洁、肖流云、成硕、周新红 “优秀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荣誉称号;
授予闫冰革、王美萱、石成程、赵定罡、左观、徐林林、胡文豪、
谢杰杉、盛婕、王强 “优秀公共管理研究生干部” 荣誉称号;
授予曾琴、杨培、赵利平 “公共管理优秀毕业论文” 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们珍惜荣誉,戒躁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力争取得更优异的成绩;希望广大MPA学员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