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MPA拟录取考生:
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拟录取考生的政审考察工作及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审
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贵州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对考生出具政审意见(包括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并加盖印章,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二、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应于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去当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功、血常规、胸部拍片等项目,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于4月20日前将政审表及体检表(请务必在4月17日前用顺丰快递寄出)邮寄至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西校区雅正楼426MPA教育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钟老师,17385919287)。
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将对政审及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1年4月2日
贵州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doc贵州大学体检表(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