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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2-09-15 浏览次数: 24385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2004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9月,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20164月,成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11月,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182月,成为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191月,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211月,获批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200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贵州大学成为全国第三批、贵州省内第一所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2013年起,公共管理学院成为贵州大学MPA的承办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致力于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的公共管理人才,目前拥有公共行政与区域发展、民族地区政府治理、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公共政策四个特色培养方向,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的能力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预计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240人。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采取若干次的集中学习方式完成教学任务,不采取周末班的形式进行授课。课程学习注重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结合,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支出等费用,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三、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2)大专毕业后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毕业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91日。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如:贵州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代码:125200)。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大学研究生院”、“贵州大学MPA教育中心”等官方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地点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6.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招生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公共管理硕士全国联考科目考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初试相关信息见下表: 

专业学位代码

类别名称

联考科目

考试时间

考 试 大 纲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

20221224日上午8:30-11:3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版)

英语二

(满分100

20221224日下午14:00-17:00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 复试

1)复试一般安排在来年的开学之初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我校MPA教育中心官网http://mpa.gzu.edu.cn公布。届时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截至复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由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组成。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阅卷;面试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能力、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



3. 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 11 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六、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按照国家当年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七、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共计5.4万元,分3年缴清,每年1.8万元。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九、MPA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spa.gzu.edu.cn/

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882937270851-88293163

办公地址: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贵州大学西校区雅正楼426427室)

特别说明:如本简章与《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生冲突,以《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欢迎报考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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